天台法玛药品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包材专业生产企业。产品涉及药用塑料瓶及及化妆品、日用品、饮料、保健食品的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品种多,生产能力强,生产质量优是本公司的优势,研发新产品工作不断上新上台阶是企业再发展的保证。
2003年,公司持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Ⅰ类)》,共五个类别大类品种:
A、口服液体药用高密度聚酯乙稀瓶 注册证号:国药包字20030308;
B、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注册证号:国药包字20030347;
C、口服固体药用聚丙稀瓶 注册证号:国药包字20030307;
D、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稀瓶 注册证号:国药包字20030306;
E、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 注册证号:国药包字20030346。
天台法玛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风景优美、山清水秀的天台山麓,座落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距104国道和上三高速公路仅数公里之遥,离60省道仅200米。交通便利,环境优良。公司拥有九十年代国际水平的一步法注吹一次成型全自动生产线和生产工艺成熟、稳定的二步法生产设备多套,配备了完整的产品质量检测仪器,年产药用塑料瓶能力1亿只。生产、检测、包装均在全封闭的十万级净化生产车间或洁净区内完成,从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药品包装容器和材料标准》。
天台法玛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崇尚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方法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本着“质量,诚信为本”企业宗旨,为广大新老顾客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产品品种及执行标准
A、口服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稀瓶:
《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YBB00092002;
B、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YBB00102002;
C、口服固体药用聚丙稀瓶:
《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YBB00112002;
D、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稀瓶:
《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YBB00122002;
E、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
《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YBB00132002;
公司同时另有日用塑料制品和各种座垫的塑料底架生产车间,承接各类定制业务,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