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村(居)党委领导和村(居)委会指导下,组织和发动村(居)民开展道德评议,做好对村(居)民思想道德教育和村(居)“新风文明”培养,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二)承接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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