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 Center of Tsinghua University)的前身为清华大学行政事务处。1999年1月,行政事务处改制,拆分为接待服务和学生社区服务,2002年4月,学生社区服务更名为物业管理,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物业管理下设办公室、学生公寓区事务科、教学办公区事务科、留学生与培训学员公寓办公室、电信与工程技术科、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科室。基本责任是保障学生公寓、公共教室安全、优质运行,创造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校育人目标做出贡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公共教学楼的物业管理,部分校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校园通信服务相关工作等,物业总面积47.7万平方米。
按照学校和后勤的统一部署,物业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环境,践行服务育人”为使命,秉承“尊重、协作、敬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和“规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学生公寓和公共教学楼的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为,努力成为高校物业的典范、职工的摇篮,为建设和谐校园,为创建世界大学做出新的贡献!